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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乘客安全座椅使用年龄上限将提高

作者: 侯丽杰    人气: 3284    日期: 2012/10/5

政府昨天宣布,儿童乘车出行强制性使用安全座椅的年龄上限将提高到7岁。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Simon Bridges在公布这一消息时说,儿童乘客安全装置(child restraints)规则的改变是必要的,以减少小学适龄儿童的交通事故伤害。

根据现行的法律,五岁以下的儿童乘客必须被放置在儿童安全装置上,如儿童加高安全座椅。新法将把强制性使用儿童安全装置的年龄标准扩大到7岁。

交通运输部表示,在开发“更安全之旅”(Safer Journeys)项目所进行的公众谘询过程中,更新新西兰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得到了来自普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有力支持。

交通运输部研究了海外司法管辖的做法,并考虑了新西兰在儿童安全座椅使用上的例证以及儿童在车祸中的受伤情况。

Simon Bridges表示,这一改变是依据国际上和本地对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的危险的研究所进行的。

“国际上和本地的研究表明,在发生撞车事故时,幼小的学龄乘客,如果他们只是受成人安全带束缚,则处在相当大的危险之中。

“通过使用儿童乘客专用的与年龄合适的安全装置,如儿童安全加高座椅,可以显著降低儿童受伤的风险,提高强制性使用儿童安全装置的年龄上限是重要的一步。”

这项提议为“安全之旅2011/2012年行动计划”(2011/2012 Action Plan for Safer Journeys)的一部分。

Simon Bridges说,新的强制性限制将使新西兰的法律与澳大利亚的相关法律一致。

新的限制将需要对陆路交通(道路使用者)2004年规则(Land Transport (Road User) Rule 2004)进行更改。作为其过程的一部分,将进行公众谘询,以确保新的规则解决实际问题,他说。

“我们希望使变更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例如,它不会给出租车司机或大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在变更生效前,将有一个教育活动和适当的导入期以协助过渡。

拟议中的改变

现行的法律要求所有5岁以下的儿童乘客,必须被安置在车上一个合适的安全装置上,如儿童加高安全座椅。5岁或5岁以上但不满8岁的儿童,如果有可供使用的,也必须使用。

新的法律将扩大强制性使用儿童安全装置的标准,要求直至7岁的儿童乘客都必须被放置在安全装置中;不满8岁的儿童,如果有可供使用的,也必须使用。

改变的原因

-汽车安全带的原因

汽车安全带的设计适合成年人,而不适合儿童。成人安全带在使用中可能会横跨儿童的面部和颈部,一旦发生撞车,可能会对儿童的脊椎、头部和腹部造成危及生命 的伤害;即使儿童生还,也会造成永久性残疾。一个靠安全带固定的儿童安全装置也可能会从安全带下滑脱,并弹出车外。不合适的安全带可以很容易地通过使用儿 童加高安全座椅来校正。

-儿童乘客的死亡和受伤

新西兰年龄在0岁至14岁的儿童在车祸中的死亡率,比大多数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际道路和交通意外数据库”(OECD’s International Road and Traffic Accident Database)提供数据的其他国家都高。在2010年机动车辆车祸统计中,每10万0至14岁的人口中,大约有2.0人死亡。这几乎高于所有发达国 家,包括澳大利亚(每10万人中有1.3人死亡)和英国(每10万人中有0.6人死亡)。

-新西兰的法律要求与OECD国家相比

新西兰在儿童安全装置要求方面曾一度被认为是世界领先,现在其法律规定落后于OECD的其他国家。

年龄和/或身高要求因国家而异。例如,日本的要求是6岁以下的儿童,而瑞士的要求是12岁及身高1.5米以下的儿童。

5岁以下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

201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就新西兰年龄在5-9岁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情况开展了一项全国性调查。

结果表明,调查中有23%的儿童被固定在不同类型的安全装置(加高安全座椅、儿童座椅、儿童安全带)上。72%的儿童被成人安全带所束缚,而剩下的5%则没有任何约束。

该提议的成本估计

以前没有被要求使用加高座椅的儿童,如果其父母或看护者必须购买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并假设儿童加高座椅要求的达标率为80%,这项开支预计第一年为425万元。

据估计,未来10年,随着儿童进入新的年龄段,会需求新的儿童安全装置,这将花费1380万元。并且,交通运输部的计算是保守的。

该提议的预期好处

儿童加高安全座椅使用率如果按要求达到80%,提议的改变预计在头10年中将挽救2.2条生命,并使12.8人免受严重伤害,使131.1人免受其他伤害。这相当于230万元的净安全利益(好处超出成本)。估计的成本效益比为1.2。

年龄上限不会达到11岁

儿童倡议团体一直游说政府让所有11岁以下的儿童都使用安全座椅或合适的安全装置,如果他们身高不足1.48米。

政府承认,新规定将会增加家长和儿童看护者的成本,基于这个原因,已决定不将标准扩大到11岁或身高1.48米的儿童。政府表示,将强制性使用儿童安全装置的年龄扩大到7岁,是在道路安全成果和家长及儿童看护者额外的财政负担之间取得的务实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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