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西兰新闻·旅游·生活·资讯大全。新西兰房地产。Information network of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tudy and Living in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New Zealand Properties.
 
 
 

文化史上有个“竹林七贤”(上)

作者: 若缺    人气:     日期: 2006/3/14


汉末晋初,从司马懿用政变手段诛杀曹爽而实际控制政权开始,到其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执政,十多年间,酝酿着一场朝代更替的巨变,进入了一个短暂又动荡的历史时期。这时却出现了一个在中国文化史上著名的,性情相投的文人群体-----“竹林七贤”.他们外在表现和行为上,“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弹唱对弈,吟诗作赋, 行为放达,不拘礼法;实际上,他们是以不合作的消极方式对抗司马氏“新朝”;以“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玄谈,抵制司马氏倡导的名教的虚伪.他们认为,所谓"名教",只不过是用来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名教的本质,是压抑个性,摧残人性,所以嵇康就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表现出他们对个性精神自由的探寻与追求!

这个竹林七贤包括:嵇康、阮籍、山涛、王戎、刘伶、阮咸、向秀等七人,后人又称他们为“魏晋名士”.他们之中又以嵇康、阮籍最为著名.

“魏晋名士”以清谈,服药与饮酒著称.

什么是 “清谈”?清谈来源于汉代末年的“清议”,汉末政治黑暗,社会名流品评人物,议论政事,形成一股强势,很遭当政者的嫉恨,到了晋初,很多名士因此已遭杀身之祸;所以鲁迅先生就曾经指出:后来一些名士不敢再议论政治,而一变为专谈名理.解读》《》《,一时成风,谓之谈玄”.清议而不谈政事,这就成了所谓清谈了清谈的内容主要涉及有与无、生与死、动与静、名教与自然、圣人有情或无情、声有无哀乐、言能否尽意等形而上的问题。但这些清谈的名士,当时在社会上却仍旧很有势力,很有社会地位与影响,连当政者司马氏集团对他们也不敢怠慢,极尽拉拢名流之能事,把它作为扩大自己声望和巩固自己统治的手段。

服药是魏晋上流社会的流行风俗,名士尤甚。服的这种药叫“五石散”,又称“寒食散”,是一种剧毒药。服用后需要一套极其繁琐而细微的解毒和热力散发的过程。首先,服散后一定不能静卧,而要走路。所以魏晋名士喜欢散步,称之为“行散”.除了走路,饮食衣着上也须留神。一定要穿薄衣,旧衣,吃冷东西还要洗冷水澡。所以五石散又名“寒食散”。但有一样例外,就是饮酒,而且一定要喝热酒。据说,服药可以健身,可以长生.在“竹林七贤”中刘伶和酒的关系最大,《晋书本传》里就记载:说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

在当时,若不能谈玄,不能服药与饮酒,似乎就不够名士的资格,这也是名士风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先说刘伶.除了《晋书本传》,再加上民间流行的杜康酿酒醉刘伶的传说云云,似乎刘伶为酒鬼无疑!但刘伶绝非仅仅是一个酒徒!这就要看一下刘伶给后世留下的那篇吐露心声的酒德颂.酒德颂是刘伶留下来的唯一作品,而又确实是一篇好文章.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篇好文章,所以后人把刘伶称之为“酒圣”!可以说,酒德颂通篇是作者麻醉后的清醒的言语,隐含着辛辣嘲讽满嘴仁义道德的虚伪世道,揭露当政者张目怒视,咬牙切齿。陈说礼仪法度的张牙舞爪的丑态;文章中又以“大人先生”自况,陈述自我那种“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 把天地开辟作为一天,把万年作为须臾之间。把日月作为门窗,把天地八荒作为庭道。想象如此瑰丽,气势那样恢弘,追求旷达与自由;他对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的向往.再现了作者对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的追求!.字里行间,弥漫着一种张扬的自我意识!这类文字,我们今天可以当作历史文化的遗迹去欣赏,去品评,去研究;可这类文字,在当时,当政者看着肯定不舒服,但也抓不到什么口实与把柄,真叫无可奈何的事!

再说阮籍和嵇康.他们都是与司马氏政权的不合作者.不过.由于两人性格不同,决定了虽志趣相投,而结局完全不同的悲剧命运!

阮籍,字嗣宗,“建安七子”之一阮瑀是他的父亲。据《晋书·阮籍传》载:“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是说阮籍虽有“济世”抱负,但生不逢时不得施展.《本传》里还说他的性格和爱好:“傲然独得,任性不羁,而喜怒不形于色。或闭户视书,累月不出;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嗜酒能啸,善弹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但由于他的身世和名望,司马氏对他并不敢怠慢,甚至司马昭打算替儿子司马炎向阮籍的女儿求婚,但只因阮籍“酣饮”出名,大醉六十天,对方没有机会开口示好,这才罢休!阮籍虽在司马氏政权里先后曾有过从事中郎,散骑常侍、步兵校尉等官位,却能“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力避卷入政治纷争之中,连司马氏死党钟会总想寻找借口,捏造罪名,加害阮籍也无济于事!(接下期)





声明:作者原创文章文责自负,在澳纽网上发表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手机版





上一篇:文化史上有个“竹林七贤”(下)
下一篇:半山绝句当早餐


[文章搜索]



新西兰房地产,新西兰华人中介
免费公众号推广,精选微信文章浏览
 
  © 2024 澳纽网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广告服务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