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翰林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分裂国家,保释申请遭拒

钟翰林(中)由警车押送至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29/10/2020)

图像来源,Reuters

图像加注文字,钟翰林(中)被捕前据称拟进入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寻求庇护。

前“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被起诉分裂国家等罪名,被香港法院裁定不准保释,收押候审。若被判有罪,他将面临最低三年至最高终身监禁。

警方引用《香港国安法》起诉19岁的钟翰林“分裂国家罪”,另起诉他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俗称“洗钱罪”),和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星期四(10月29日)将其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出庭)。法院同意控方要求,押后案件至2021年1月7日再提讯,让控方进一步调查案件。

钟翰林是在两天前于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附近被警方拘捕。一个称为“香港之友”(Friends of Hong Kong)的组织称,钟翰林当时正要向美国领事馆寻求庇护。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批评香港警方因政治动机而抓捕钟翰林。

香港媒体报道称,钟翰林被捕后,有四人进入领事馆寻求庇护,但遭拒绝。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对BBC中文表示无可奉告,“学生动源美国分部”在社交媒体称,四人并非该组织成员。

2020年6月3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香港国安法》,交香港公布施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天签署该法,即时生效。

《香港国安法》公布前数小时,包括“学生动源”在内的多个青年政治组织宣布解散。其中,“学生动源”宣布解散香港本部,但设立美国分部等多个境外分支。

钟翰林

图像来源,BBC News Chinese

图像加注文字,钟翰林于15岁时成立“学生动源”组织。

钟翰林案件提讯由香港总裁判官苏惠德主持,他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香港国安法》指定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裁判官之一。

控方引用该法第20条,指控钟翰林在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将特别行政区从中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其余三项控罪则是引用《刑事罪行条例》起诉。其中一项“洗钱罪”指控钟翰林于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在香港持有网络支付平台Paypal账户,并处理该户口总值133,417.69港元(1.72万美元;11.55万元人民币)存款,另一项指控他在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在香港持有汇丰银行账户,并处理该户口总值564,318.19港元(7.28万美元;48.83万元人民币)存款。控方认为上述两笔款项为犯罪得益。

余下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则是指控钟翰林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于香港与其他人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控方律师指出,案件还涉及其他嫌疑人,警方须作进一步调查,要求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7日再提讯,并指出警方将检验被告人的手机、电脑、搜查银行月结单等凭证,以及检验他在网上平台发布的信息。

四种罪行

香港警察国安处星期二(27日)深夜证实,于当天拘捕两男一女,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当中一人为钟翰林,另两人为17岁的何忻诺和21岁的陈渭贤,两人均为“学生动员”前成员。何忻诺与陈渭贤被捕后暂未被起诉,继续保释候查。

这是三人第二次因《香港国安法》被捕。今年7月29日,他们与另一名“学生动员”前成员成为香港警方根据该法主动调查后拘捕的首批政治犯罪嫌疑人。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团队主任罗助华(Joshua Rosenzweig)评论说,对学生活动人士钟翰林检控,是把对香港人权的持续打压提升至一个新台阶。

罗助华说:“有报道称香港警察将设立‘热线’以从大众搜集意图违反《香港国安法》人员的情报, 在这种形势下,市面的恐惧氛围在越趋压抑。”

“钟翰林单纯因为行使其表达自由的权利而遭针对,应当马上获无条件释放,并撤销对他的一切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