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富可敌国的马云不是资本家?为什么不是?》刊发后引发大量围观和关注。再次非常感谢澳纽网的魄力、胆识和厚爱,5天后将令许多人不舒服的这篇文章转发在2023年2月27日的首页精选界面上。
http://aus-nz.net/new/?p=36082
非常感谢一些红颜蓝颜知己发来的评论!
一位领导朋友写道:这文章“让那些所谓的经济学家黯然失色”!
另一位领导朋友写道:“写出这种文章,这让经济学、教育学大家情可以堪?”
一位红颜知己写道:“用数学、逻辑分析判断现象、问题,其结论缜密透彻!又是一篇独到的论文!
让我这位没读过老马资本论的,觉得好像可以不必费脑子、眼力去读了,就看你这篇文章可以啦了!
有些地方,就连地主也当不了几年,资本家帽子还没能捂热就…,都称不上有现代意义的资本家!更遑论会有像人工智能ChatGPT之父之类的“资本家”:他的运作模式想做的目标是:让人们衣食无忧,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
川普,幸亏没连任,否则文明世界要倒退,劣币驱逐良币的戏码加重!”
另一位红颜知己写道:“某朝不需要资本家也不可能滋生资本家这个物种,它只需要也只可能大量滋生二极管这样的二货。”该论述已被放进推论5.7。
…………。
我是衷心期盼有人能够从逻辑法治角度推翻这篇令人扎眼的论述,否则就得面对一系列推论、尤其是推论5.12推演出的非常残酷的现实!
讲“法治”的所有基础前提就是要讲“逻辑”。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逻辑日界面上的论述:“人类是逻辑动物”,其逆反命题立马可推演出:
定理:如果P不讲逻辑不讲法治,那么P不属于人类,P也就“不是人”!那P就是个渣!
也可把这个定理称作“渣定理”。
然后再经一系列演算推演出推论5.12:
“内在精神黑暗”的人与民主宪政社会的“法治”价值观在逻辑链上格格不入,故只会对民主宪政社会造成破坏。他们不论从事什么行当,都只会对该行当的法治产生破坏。经营实体,成为不了资本家;经营媒体,只会产生有毒信息;从事政治,腐化政党政坛;从事教育,只会培养出同类货;为人父母,也不合格,因为达不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中小学生最低逻辑学标准;……。他们在其母国如此,来到西方民主国家也如此,不论在世界哪个角落都如此!
推论5.12简言之就是:渣做的所有事必成为渣事!
备注:
某人C写道:特朗普与拜登,一个是混蛋另一𠆤是痴呆症的老头.但不可否认的是两年前民选时特朗普是实实在在的获得了半数选民支持.曾经辉煌、伟大的美利坚合众国让这两个老头来表演,确是美国人民的悲哀和不幸!
K问:@C “两年前民选时特朗普是实实在在的获得了半数选民支持”。这是真的吗?请把证据发上来!
C回:@K,你吃饱撑着,特朗普为选区选票打官司你应该看过,若你有在美国的朋友也可打电话问一下,美国中、下层的民众至今大多认为应该是特朗普胜选.但说这些又与我们何干?若按我的观点,两个都是王八蛋,我拿什么证据给你?纯属聊斋而已,你爱信不信!
1)从C的文字以及回复,C根本就不知道司法程序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个法治社会的门外汉。
2)By 1),C非常不幸地满足100多年前黑格尔归类的“内在精神黑暗”的定义。
3)“若你有在美国的朋友也可打电话问一下,美国中、下层的民众至今大多认为应该是特朗普胜选.”从这可看出C还处在按立场、情感和感觉来论是非的原始阶段,根本就不懂更找不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奥德蕾·阿祖莱在世界逻辑日指出的免于跌倒的“逻辑扶手”!
4)如果“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任由C破坏,那就会让“有罪推定”大行其道,“自证清白”的违法事件四处游走,人人都可以按需被成为罪犯,法治社会荡然无存!
5)在现代民主社会,证明C的这句话“两年前民选时特朗普是实实在在的获得了半数选民支持”是个假命题会是难事么?还需要“打电话问一下,美国中、下层的民众至今大多认为应该是特朗普胜选”么?翻翻选举结果会是个高科技的活么?
美国是按照选举人团票决的选举制国家,2020年大选,拜登 306,特朗普 232。也就是拜登夺得总选举人团票的306/(306+232)= 56.88%,而特朗普只得43.12%。谁过半?
即便是选民选票,拜登获得了81,283,501,占总选票的51.3%,而特朗普获得了74,223,975,占46.8%。又是谁过半?
也就是说不论是选举人团票还是选民选票,“两年前民选时特朗普是实实在在的获得了半数选民支持”是假都不能再假的假命题!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2020_United_States_presidential_election
https://www.fec.gov/resources/cms-content/documents/federalelections2020.pdf
他指出: “The one pervading evil of democracy is 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 or rather of that party, not always the majority, that succeeds, by
force or fraud, in carrying elections.”(民主中弥漫的邪恶是多数派的暴政,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某党的暴政,并不总是多数派的暴政,他们通过武力或者欺诈成功举行选举。)
他说: “The danger is not that a particular class is unfit to
govern: every class is unfit to govern.”(危险不是哪个阶级应该统治的问题,是哪个阶级都不应该统治。)
任何人都靠不住——知识分子靠不住,无知分子也靠不住;富人靠不住,穷人也靠不住……谁都不应、都不配统治。
那该由谁来统治呢?能而且只能由法治来统治!这是民主的基石和底线!
故在民主政体,一个在数理逻辑上站不住脚的政客、政党,指望它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无异于太监逛青楼,只能意淫罢了!它最多只会根据政客、政党的好恶按需来讲法治。而不懂数理逻辑的乌合之众、无知、内在精神黑暗等等子集的联合体足够大,也就是渣集足够大,那么社会或社会会有足够大的部分只能相互被推波助澜掉进“No justice no peace”(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和平)的悖论陷阱!也就是毛姆说的“当你提醒傻子(比如乌合之众,等)要小心时,即得罪了骗子(比如某政客、政党,等),也得罪了傻子。使骗子利益受到损失,傻子却认为你在侮辱他的智商,他们就会联合起来整你。”历史和现实的例证比比皆是!
15. 这个“渣”定理能否被人们从理性上自觉接受、能否被赞许、能否获奖等等等等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因为万“渣”来朝的残酷现实就是对它最大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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